厦门网讯(记者 倪立婧 实习生 林法坤 通讯员 夏法轩)赌博输了钱,第二天怀疑自己被诈赌,于是绑架了“债主”。近日,翔安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审理,一审判处两罪犯非法拘禁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。
2007年6月20日晚,蔡某与被害人林某及吕某等人在马巷镇兴恒酒店包厢内赌博,蔡某赌输了钱,并向林某写下一张欠条。次日上午,蔡某怀疑被诈赌,遂找到被告人许某,要求其帮忙向林某索回写下的欠条。当日15时许,蔡某、许某经预谋后,由蔡某以还欠款为由,将林某骗至马巷镇后许路口附近,后由许某伙同事先纠集好的人员将林某强行押上事先准备的汽车,带至马巷镇赵厝村堂厝港海堤,对其进行殴打,并将其拘禁在汽车内不让其离开。
此外,许某等人迫使林某写下一张“收到欠款人蔡××人民币25万元”的收条及两张欠条。许某还以蔡某被诈赌2万元现金为由,要求吕某拿2万元来赎人。当日20时,在吕某将1.2万元送至马巷一饭店门口交给他们后,林某才被释放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