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网讯(记者 徐林武 通讯员 卓小然)半年内将已经承包出去的饭店重复承包给别人3次,骗了55.5万元承包款。记者昨日获悉,一女“嫁”四夫的陈某,已被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。
2003年年底,陈某以别人的名义注册经营滨江海岸饭店。2005年1月30日,陈某将饭店承包给郑某,约定租期10年。饭店的二楼因为还在装修,暂时没有交给郑某使用。
2005年8月26日,陈某找到刘女士,提出饭店的二楼可以由双方共同经营,但是,刘女士必须投资7.5万元。刘女士觉得有投资潜力,就与陈某签订合作协议,给了陈某投资款7.5万元。
2005年9月26日,陈某找来庄女士,提出将饭店交给她承包经营,条件很诱人,但是要交23万元押金。庄女士想想挺划算,就与陈某签订了《承包合同》并交了23万元押金。
陈某觉得这比自己开饭店来钱快多了。2006年2月21日,他故伎重演,将目标锁定了肖女士。开出一系列优惠承包条件后,又与肖女士签订《承包经营合同》,骗取押金25万元。
庄女士过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不对劲,就向陈某讨押金,陈某陆陆续续退回15.7万元。肖女士随后也得知真相,也向陈某讨要押金,陈某退了15.5万元。
2006年10月23日,庄女士在讨要剩余押金没有回音的情况下,向公安部门报警,陈某已逃匿。2008年3月28日,陈某被公安部门抓获,随后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请批捕。
记者互动邮箱:xulinwu@yahoo.cn
2003年年底,陈某以别人的名义注册经营滨江海岸饭店。2005年1月30日,陈某将饭店承包给郑某,约定租期10年。饭店的二楼因为还在装修,暂时没有交给郑某使用。
2005年8月26日,陈某找到刘女士,提出饭店的二楼可以由双方共同经营,但是,刘女士必须投资7.5万元。刘女士觉得有投资潜力,就与陈某签订合作协议,给了陈某投资款7.5万元。
2005年9月26日,陈某找来庄女士,提出将饭店交给她承包经营,条件很诱人,但是要交23万元押金。庄女士想想挺划算,就与陈某签订了《承包合同》并交了23万元押金。
陈某觉得这比自己开饭店来钱快多了。2006年2月21日,他故伎重演,将目标锁定了肖女士。开出一系列优惠承包条件后,又与肖女士签订《承包经营合同》,骗取押金25万元。
庄女士过了一段时间后觉得不对劲,就向陈某讨押金,陈某陆陆续续退回15.7万元。肖女士随后也得知真相,也向陈某讨要押金,陈某退了15.5万元。
2006年10月23日,庄女士在讨要剩余押金没有回音的情况下,向公安部门报警,陈某已逃匿。2008年3月28日,陈某被公安部门抓获,随后被移交检察机关提请批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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